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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签字,你就离不了”,是真的吗?
来源:欧阳移和律师
发布时间:2019-03-08
浏览量:224

2018年10月15日上午十时,正在办公室整理案件准备应诉答辩的我,被一位匆匆走来的四十岁左右的女性吓了一跳,她大声的叫喊着:“帮帮我,律师,我的男人说,他不签字我就离不了婚,第一次确实没有离成,你帮我离了嘛,看你要多少钱?”

我知道,这种率直的女性,一定是那种刚烈而又婚非离不可的女士了!让她坐下后,她娓娓道来:她姓彭,1975年7月出生,1990年底只有16岁的她经人介绍与袁某相识,十多天后即1991年正月十三日,双方按乡村风俗订婚,随即双方同居生活,1994年正月初一,彭某生育一女孩;1995年5月,彭某生育一男孩。由于小孩需要上户,1995年7月17日,就是彭某刚满20周岁的那一天,双方在当地政府民政办登记结婚。

婚后由于袁某脾气暴躁,稍不如意,袁某就动手打人,因此双方夫妻感情一直不和。2014年11月,双方再次因琐事争吵,袁某一时兴起,拿起正在烧的开水洒向彭某,幸亏彭某扭头一转避开,袁某于是操起一根竹棍猛打袁某背部,并将家里全部财物砸碎,彭某由此愤然离开袁某,从此双方感情不和分居至今。2017年3月,彭某起诉离婚,因袁某不肯签字,调解不成,判决不准离婚!一晃一年半过去,袁某还是不肯签字,因此彭某来到县城找律师!

在了解彭某情况后,作为婚姻家事律师,在现行法院对待离婚的处理上,本人认为该案最关键的证据是双方分居时间是否已经达到如客观事实反映的四年,法院的判决书并没有认定,看庭审记录和袁某陈述发现,袁某承认2014年11月吵架打架,砸烂家里财物的事实,但是2016年12月年底,袁某又在彭某所开饭店住了一个星期,期间袁某与其儿子住在一起,之后双方再无往来,所以就是从2016年12底算起,双方也已经分居满两年,并且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根本就没有和好,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可以认定彭某与袁某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再难以共同生活,2019年2月25日,承办法官试图调解离婚,但袁某不肯签字,因此法官当庭宣判:准许彭某与袁某离婚!

所以在实际生活中,特别是那些文化水平不高的人,常常是“我不签字,你就离不了”作为一句口头禅,而法律规定并不是如此,一方不签字,只要证据确凿,法院一样可以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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